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2004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劳动经济学专业计划招收50人。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计算截止期为2004年7月31日),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8:00——7月27日17:00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在当地省市学位办指定的时间、网址报名。
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资格审查
(三)、交费、照相
1、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请于7月29日—31日携带有效身份证(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到北京师范大学办理电子照相、交费等报名手续。
2、 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截至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当地省市学位办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等报名手续。
(四)、交纳命题制卷费: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文件规定,考生须给所报考招生单位交纳60元考试费,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请所有考生务必将此60元与《
资格审查表》一同于8月15日前寄至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否则我校不予备题。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姓名、报考专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五)、准考证发放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请于9月15日—10月8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的《准考证》由当地报名点发给考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
2、初试考试科目:
① 英语
② 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劳动经济学与社会保障学
四、复试
考生可于2004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院网站通知)登录研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时须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劳动经济学
五、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六、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寒、暑假集中上课
2、学习年限: 3年
七、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2004级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劳动经济学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培养费用为2.5万元。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九、参考书目:
十、联系方式:
劳动人事学院网址:NEWS.RUC.EDU.CN/LHR
学院咨询电话:62515239、62513013
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515340
欢迎高校教师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二00四年六月
http://www.kaoyantj.com考研共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