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其中,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先按以上要求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一般为本省(市)教委学位办)指定的网站(重庆市为重庆市为http: // www. cqedu.cn或http://degree.cqedu.cn)上,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重庆市为西南大学等)缴报考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7月中、下旬(重庆市的网报时间为7月10-27日)
现场报名时间:7月27日-31日
(重庆市内各报考点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8日--31日)
报名考试费:160元(其中130元交现场报名点,另30元于8月10日前交我校研招办)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2日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四、招生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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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科专业 |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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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形式逻辑及马克思主义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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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及马克思主义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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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含高校辅导员30) |
4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思想政治教育原理及马克思主义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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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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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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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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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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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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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普通心理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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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普通心理学及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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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综合英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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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含对外汉语教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阅读写作及汉语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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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中国近现代史及世界近现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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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学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高等代数及数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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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 |
20 |
①GCT(外语语种限选英语或日语) ②管理学原理及农业经济管理 |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政治理论、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成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政治理论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每部分各占100分,满分4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
五、资格审查及录取
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填写《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该表可从http: // www.cdgdc.edu.cn/scb.zip或http: //yanzhao.swu.edu.cn最新动态之“2006年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其中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的合格考生由所在单位的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加盖两部门公章,并共同对其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在被正式录取前须携带本人的学历证书及资格审查表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我校网站上的信息。
资格审查合格、各科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才予录取。
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培养方式、培养费及学习年限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培养费为每生每年7000元,按三年收费。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份,教学按有关大纲规定进行,学习年限二年至四年,主要利用寒暑假上课;论文期间脱产三个月到校接受导师指导、实验及论文撰写。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就读期间不转任何关系,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七、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
八、GCT考试大纲及业务课参考书目
注:(1)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anzhao.swu.edu.cn)最新动态之“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了解最新情况及工作动态。
共 (2)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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